说唱十年

 

 

 “十五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。”人的一生,有几个十年呢。十年,不过是一场梦。那时,我坐在小面包车前排的临窗座位,从纽约布鲁克林区,驶入向曼岛的水底隧道。严重的交通堵塞,使车道水泄不通,车辆缓慢地行驶,还有一刻钟就是午夜。

那是万圣节前夜,作曲家约翰·佐恩(John Zorn)安静地坐在面包车的副驾驶座位。他将在十五分钟后,在中城区五十一街的大教堂,举办管风琴的独奏音乐会。如节目单所预告,那会是时长将近一小时的即兴演奏。一人,一件乐器,木心写过,“管风琴的弥天大乐”。

即兴演奏(Improvisation),在二十世纪随爵士乐(Jazz)的兴起而兴起,随后因实验音乐(Experienmental Music)而趋向极端。约翰·佐恩本人,无疑是这段历史戏剧的一位主演。如果以“即兴”二字来概括过去百年间的音乐,并不算过分。原因呢,不仅是“即兴”催生了二十世纪音乐的诸般技法,更是在于“即兴”二字背后的思维、风气。

“即兴”,是古典音乐(Classical Music)的反面。在古典的时代,音乐即是乐谱上的音符。贝多芬更说,纸面上用羽毛笔写下的、蝌蚪般的“符头、符尾”,“必须如此”。“即兴”,便是“必须如此”的反面。“必须如此”是严格的主观意识,那么,“即兴”则是汪洋恣肆的潜意识,乃至无意识。二十世纪的音乐、美术、文学,似乎在这一念上,亦步亦趋地迈迹。这样大的历史命题,显然不宜成为我们此时的题旨。

此时的空间是窄小的,时间是微缩的。我们的客车正驶入纽约东河(East River)的海底隧道,距离演出开始仅有一刻钟的时间。舞台上唯一的主角就在我前两排座位的右侧,我可以看到他的侧脸。他身穿蓝灰色的套头帽衫,黄、褐相间的迷彩军裤。在汽车启动后,他没有与任何人交谈,似乎始终直视着前方的玻璃窗,也许在小憩,他戴着帽子,我看不到他的表情。

此时的他在想些什么?当时我不及想到这个问题,因为我更沉浸于自己的思绪中。此时,当我写下这个简单的问题,我不禁感想良多。如果“此时”不限于那一个短暂的夜晚,如果“此地”不只是那辆仅仅载有二十人的小客车,这句简单的疑问便使我凝思。

在经历过六十岁那一年的庞大的庆贺演出之后,他的未来,还有几个十年?不独有偶,他早已有意无意地将个人的生命以十年为单位进行划分。四十岁,五十岁,都曾有具备规模的庆贺演出。那么,在五十岁之后,他是否“知天命”?在一次电台采访中,他坦言,在六十岁时,他不再有疑惑,在此以前,他会感到,自己的所作所为或许是错误的,但在此时,他已清楚自己活下去的意义,“天命”,他明白地说出了这个词,英语。

如果把“此时”再放大,问题便不易回答。二十世纪的音乐,并没有随二十世纪的终止而终止,二十世纪还在延续,它的未来,还将有几个十年?这一出大梦中的各班人物,是否有人曾经思虑,是否有人可以给出答案。是否有人敢言“不惑”,甚至,无论用哪一种语言,坦言其“天命”。也许,都是有的,但都仅在夜深人静、无人得而知晓的时分,也只能说给自己听,如果有那样的二三子。

如果由时间转入空间,你,我,他,正在一座隧道中,也许是门口,前面已经没有岔路了,隧道的另一侧是什么,我们不知道,每个人都将走入这条隧道中,星星点点的灯光,盼望着旅程快一点结束。

 

 

十年之前,北京。那是最为青春躁动的年龄,十三岁,在那时,没有谁会想到自己的未来,每个人所能想到的,只有此时此刻。我并非有志于学,我无志,如果要说有,那是与《红楼梦》中的主角贾宝玉相似的,也就是,委身于女儿丛中,得尽女孩儿的欢心。那时,我当然不懂得恋,也不懂得爱。

但那是青春的本能。不只是我,在那样的年岁里,无论何所志,都必出于一种青春的本能,不是依靠对现实的理智认知,不是对人生、世界的周全把握,那种“志”,并非“志”,但一切后来的“志”,都是从那时开始的。

我想要吸引注意。我想要与众不同,我想要人们的目光投注在我身上,尤其,那些我已在注目的人。这就是我的“志”,至于方法、手段,那是次要的,只要达到这一目的,做什么,我都可以。

体育,第一条路。那时我擅长篮球,在同学里打得不错,但想要比“不错”更好,那就不容易,眼看路很长,对手很多。学习成绩,第二条路。这是正路,人人可走,人人在走,我也在走。但对于以特出为志的孩子而言,正路无法平息我的躁动。第三条路是什么,我在寻找,那应该是一条没有人走的路,那样的话,我就会有必胜的把握。

那是青春的本能吧,使我走向音乐,不是斯文的古典乐,是流行音乐,是最为世俗、通俗也最为躁动的音乐。东方的文化压抑青春,以“老”为美,即使是以新生代为目标听众的流行歌,也是“老”的,是文弱、闷郁的。东方人自童年起,便沉浸在文弱、闷郁的氛围里,是古老民族的大患、大不幸。在中国,多少人能说自己曾经年轻过呢。

那些流行歌唱的是什么,依赖,眼泪,白头偕老。我凭直觉就知道这不是爱情,为什么不是,不是就不是,那时我还不会讲道理,也还没有真正地相信过什么道理。我只感到,那样的人,不漂亮,不英俊,我不愿变成那个样子,我在注目的人,也不会注目于那样的我。

她会注目于怎样的我,大约是与那些流行歌相反的一种人。独立,顽强,无拘无束。是谁说过,初恋,往往是面向对象的自恋。那样的幻想,无关于她,而只是某种在我体内与生俱来的欲望,无法抑制的体现。但她的美和纯粹,加剧了我的幻想,也使我最初的情欲有了具体的依据。

随着互联网的普及,电台媒体的丰富,在北京、上海这样的大城市,欧美音乐已经形成气候初具的亚文化。与中国本土流行着的音乐形成最大反差的,是说唱音乐。Hip Hop,这是英文的说法。它不文弱、不闷郁,它强势、放纵。这样的人,我喜欢,漂亮,英俊。

说唱音乐与通常流行音乐的不同,在于它不只是音乐。它是生活方式,包括穿着的方式,走路的姿态,乃至礼节、仪态,都有详尽的规范。稍有逾矩,即为“失范”,失掉了“面子”。这样一套面面俱到的“规矩”,成年人来学,表不及里,只有未成年的无知者、未经塑造的芽胚,会使一种生活方式深入骨髓。正如贵族是自幼的教养,人在幼年所经历的塑造、被塑造,会以当时无法预料的方式留下终生的烙印。但我们不是贵族,我们的规矩,是街头。

中国有没有过年轻人的文学,敢于用一种年轻的语言去写作的文学。我不耻于年轻,只望自己无愧于年轻。那时,在说唱音乐的圈子里,有一句流行的话:Hip Hop是一种生活态度。我不知道什么是生活态度,但音乐已经开始潜移默化地改变我的性情。

 

 

北京国际机场,第三航站楼,国际出发。广播里正在发出登机的指令。这是中国航空公司从北京直达纽约的航班,我通过安检,跟随工作人员的指引,登入机舱。我要先走过头等舱、商务舱,而后才到达后面的经济舱,这是乘坐任何航班的通常秩序。

我心不在焉地从头等舱的过道穿行,已经登机的乘客还不多,我无意中瞥见后排临近过道的座位上,有一个我似曾相识的面孔。我已经从他身旁经过,但我在几步之后,不禁驻足回看。那是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,西方人,身着整洁、雅致的褐色西装。

在那无意的一瞥中,我认出了那样的神情。他是马克·里伯(Marc Ribot),当今世界最杰出的吉他手之一,约翰·佐恩终生的合作伙伴。他在那天与我乘坐同一航班,前往纽约。

我折返回去,与他搭讪。“先生,请问,你是马克·里伯吗?”

他顿了顿,嘴角显出微笑,而后不紧不慢地回答:“是的,我是。”

“我是一位北京的音乐人,我非常喜欢你的音乐。我也将要去纽约了。”

“哦,谢谢你。去纽约做什么?”

“做音乐。”
    

我前往纽约的表面的理由,是去纽约市公立大学的一间学院就读。实则,我唯一的目的,是持有一张学生签证,前往当代音乐的世界中心,妄想闯出自己的天地。今天的纽约,是二十世纪初的巴黎,十九世纪的维也纳。那里有海顿,莫扎特,贝多芬。如果我也是其中的一员,我不可能在今生今世,置身于其外。

我必须要亲眼见到、亲耳听到约翰·佐恩的演奏。这是我在决心前往纽约的时候,头脑中最清晰可辨的一念。这位对于我的创作产生至深影响的音乐家,我必须同他会面,不一定是语言的交谈,但必须在艺术上短兵相接。在此以前,我已熟稔于他大部分重要的录音作品,反复研习过他的演出录像。但这些都是二手的资讯,都是废物,如果,我从未看到他站在我的面前,演奏。

那天在前往纽约的班机上同马克·里伯的邂逅,更使我感到有蒙“天喻”。是他护送我前往纽约,“不要怕,凯撒在你的船上”,我听到心里的一个声音这样说。那时,我二十一岁,只身一人踏上未知的土地,心里有没有畏惧,不必多加分说。我知道纽约的生猛(toughness),这里就是二十世纪艺术精神活生生的体现,这里是弱肉强食的丛林,艺术家与艺术家是竞争者,这里毕竟不是浪漫多情的巴黎,雍容优雅的维也纳。

二十世纪艺术的精神,是个人主义的反抗。莫扎特是宫廷里被呵护的溺子,约翰·佐恩是自力更生的坏男孩(bad boy)。叛逆的规模和幅度,决定了二十世纪音乐家的成就。约翰·凯奇(John Cage),飞利浦·格拉斯(Philip Glass),以及他们的同辈、晚辈人,概不出此律。而二十世纪留给二十一世纪的最后一位人质,便是我要去见到的约翰·佐恩。

 

 

九年以前,北京。期末考试的成绩公布了,学期可以算作结束,明天和后天是例行的校际运动会,今天,同学们都在教室里,坐在自己的位子上,或别人的位子上,无忧无虑地谈天。学期结束,就是漫长的暑假,灼热的阳光已经袭来,室内、室外都是无法逃避的暑气。

那是我在初中三年里,成绩最优的一次正式考试,我感到轻松,但并没有强烈的愉悦。近来,我的生活是涣散的,我没有明确的目的,在常规的课业以外,我的精神常是游离的。我在想些什么,我的情绪是什么,我想要什么,我不想要什么,这些都是来不及回答,甚至来不及仔细提出的问题。

我拿出一个三十二开的简素的笔记本,翻开其中的几页,在那里添写着零碎的词汇。在我思绪涣散的时候,我便做这件事来打发无所事事的时光。

开始   起止   节日   坚持   装饰   仪式   真实   城池……

这些都是单押韵。

双押韵则会变为——

开始   白纸   太迟   材质
坚持   现实   见识   潜质
仪式   意识   一直   即使……

就这样,积累了整整一本。既是练习,也是名副其实的积累。找出,写下,然后便是三复而成诵。进而,押韵已几乎成为天然的本能,训练出一种思维的惯性。

这是我的字典,自行编撰的宝鉴,在写作一首新歌的时候,便可根据所需的押韵,对应着查找。

百无聊赖   任人摆布   被迫着交代
被教坏   击中了要害   随之攻陷的要塞
字体是小楷   思绪随着音乐摇摆
再次叫卖着   直到我青春的凋败

我随口说着,唱着,邻桌的同学便被迫成为了三两听众。“这首不错”,他们会这样说。“最后一句‘凋败’这个押韵用得好”,有的甚至会这样评论。就在这样随口的交接中,我获得了最初的自豪和成就感。

对于我来说,音乐最初便是这样简单、自由的表达,将我随时随地的所感所想转换为词汇与节奏。如多数门外汉一样,我以为说唱音乐不过如此,它没有技巧,不需理论,信手拈来。

但我很快厌倦了这些纸面上的字句的拼凑、挪移,我发现,无论我的押韵怎样完美,我始终缺失着某种东西。它是一种感觉,难以用语言描述,它不在于这些字词的含义,而是超于“意义”之上。那时,我第一次开始体会到“音乐”。

音乐是什么,音乐是当你的听众完全无法理解歌词意义的时候,仍然可以听到的东西。我也渐渐感到,我真正想要表达的某一种情愫,是超越语言的,它不是在纸面上写下的这些词汇,它在一个看不到的地方。

但我怎样可以达到它?

 

 

我常常觉得,我们在说一句话的时候,说话的“语气”,远远比那句话的“含义”更为重要。一句话的含义是固定的,但它却可能因为不同的语气,而被赋予无数种不同的意思。那么,语言是什么?音乐是什么?

那时,这样的问题已经隐隐约约地浮现,但我还没有能力去深入地思考它们。十年之后,我接触了更多的人与世事,当我与人交接的时候,我已几乎仅仅注意于他们的语气,忽略那些词句表层的含义。当我注意于他们的语气,我听到的是“人”,而不只是他们的“话”。我也进而觉得,使我选择是否与他们继续交接的,决不是他们的“话”,而仅仅是他们的“人”。

是的,我感兴趣的,是“人”。对于我来说,音乐,就是“人”,就是表面的词句背后的那颗心。心心相印的人与人之间,仅凭眼神即可交流,甚至在无法相见的日子里,仍然将心比心。那么,语言是什么?音乐是什么?

人们为语言分析出了清晰却又复杂的诸般语法,语言确乎是如此构建起来的。这像极了音乐里的和声学、对位法,天然、人为的法则,声音的建筑学。在音乐里,能够听到声音的,是多数,能够听见人心的,是少数的有心人、有情人。

我进而顽皮了。我简直觉得,语言的语法,音乐的建筑学,是有心人、有情人故意为了瞒过别人,而偷偷发明的把戏。他们本可以仅凭眼神或不需眼神就彼此交流,但他们故意发明了复杂的词汇、声音,掩盖过他们的真心、真情。这时,外人将误解他们在进行繁复非常的交流,只有他们自己,能够仍然听懂彼此的心。

后来,相继出生、死去的越来越多的人,把这些词汇和声音学来了,演变得愈发繁复,而这正是最初的那几位有心人、有情人,无心、无情的计谋。这时,世人已彻底地忘却了“心”,忘却了“情”,甚至没有人再相信“心”与“情”的存在。

他们为什么这样做?也许,他们早就预见到,世界无“心”,也无“情”,只有使世人不再相信“心”与“情”的存在,“心”与“情”才可能存在,否则,这一件世上最温柔、最脆弱、最亲密的事物,便将必然被这偌大的世界残害、杀戮。

每一个偷偷地爱上艺术的少年人,他们还不懂爱,但已开始爱上了爱。

 

 

五年后,香港。有时我不经意走到旧校区最西面的空场散步。有时我不经意地转入北侧的教学楼,乘电梯到更高的楼层。有时我会不经意地穿过走廊,站在空无一人的教室、排练厅的门口。有时我甚至会不经意地拨动教室、排练厅灯光的开关。但我会阻止自己迈步前趋的念头,站在排练厅中央的念头,坐在钢琴的键盘前弹奏的念头。我会驻足,而后转身离开。

那年的一个阴冷冬日,我迟疑地发送了一封电子邮件,收件人,是本校音乐系的一位教授。他听了我发送的作品小样,写了一封措辞优雅、严谨的回信。在信中他坦陈,“我仅仅对艺术音乐感兴趣”,言下之意,他不认为我的作品可以算作“艺术”。在那时,我非常同意他的判断。我已几乎决定自兹弃绝音乐创作的妄想。

我想要成为一名作曲家,但我没有作曲的天赋。我没有幼年的训练,我已十九岁,没有任何钢琴演奏的基础。我不可能作曲。我已经写作出的作品,没有任何一首使我满意。我可以感到我渴望写出的作品是什么模样,但我没有能力让它成为现实。

那天下午,在一种极其阴冷的情绪里,我知道艺术拒绝了我,音乐学院的一位教授代表艺术,拒绝了我。我甚至想到了死,仅仅一念,短暂的瞬间。

我知道我至此为止的人生是错误的。如果我当初没有选择说唱音乐,而是选择古典音乐的正途,以我的热情和感悟力,我今天就会在音乐学院里进修,或许已经创作出具有价值的作品。但这些都已经太晚了。我不可能重新选择走过的道路。事到如今,没有人可以帮助我。已有的说唱音乐,已经为我所唾弃。而我所梦想的一种音乐,我却无力触及。

 

 

午夜零点,小客车准时停靠在了曼哈顿岛五十一街,圣巴特洛姆教堂的入口。约翰·佐恩与司机道晚安,“万圣节快乐”,急急地转入表演场地的后台。这是一座大教堂,极高的穹顶难以望到尽头。教堂内大部分的照明都熄灭着。只有中央廊柱的高处,远远地挂着几盏六角灯。在祭台区域的两侧,各有一盏立式大灯,中央的舞台被照得通明。一架华丽已极的管风琴操作台,置于光亮的中心。

那架管风琴操控台,演奏者面前便有五排横向的键盘,脚下是两排踩踏键盘,头顶上方是立式大键盘,开翼两侧,各有一面立式大键盘。一架操作台上无数的琴键,都将由一人操控。管风琴有特殊的延音装置,所以可以多排键盘同时发声,制成宛如交响乐队的“弥天大乐”。

午夜,教堂,管风琴,其中有着约翰·佐恩难言的隐衷。他自诩“通灵”,甚至每每直言自己的作品,在传递“消息”。“消息”,message,这个词在犹太教、基督教的语境里是分量非常重的表达。约翰·凯奇,飞利浦·格拉斯,以及他们的同辈和晚辈,即使觉得自己的创作隶属某种“历史潮流”,也决不会至于将自己同摩西和耶稣并列。这一现象本身,或许真的透露着某种“消息”,那是他们和他们还未及聆受的。

约翰·佐恩作品中“神秘主义”(mysticism)的倾向,在整个二十世纪的音乐家中,是最强烈的。约翰·凯奇的“去人性化”(dehumanization)或造成一种死寂的“空灵”,那是假的“空灵”,真的“空灵”,真的“神秘”,都总有“人”在。如果约翰·佐恩的“神秘主义”仅仅在于神,就是安全的,远古、蛮荒的宗教都是以神来消弭人,那当然是安全的。

约翰·佐恩所处位置的凶险,在于他的“神秘”似乎有关于神与灵,实则全然在于“人”,在于他自己。如果他不是全然自觉的,而是真的以为确有神与灵,那么凶险可以即刻消除。但他是自觉的,他知道此番情绪,除自己的内心以外,在整个偌大的宇宙间,是无处落脚的。“他失重,他失值,无论他是真金币、伪金币,此时一概无用。”这已经真真确确地与耶稣站在了同等的位置,只有耶稣知道,上帝是不存在的。

午夜,教堂,管风琴,一场注定失败的弥撒。演出结束的时候,约翰·佐恩面向观众,很谦逊地鞠躬、道谢,有的人起立鼓掌。那场演奏是失败的,鼓掌的人不知在为什么而鼓掌。他的“灵”,已经不“通”了,人无法长久活在谎言里,尤其是已经识破了谎言,却又不得不继续撒谎的人,是可以自欺而无法欺人的。

了解他的艺术的人知道,他总在艺术里试图达于某一个点,却又总是在离那里很近的地方退了回来。如果他没有那样的企图,就没有可悲,可怜,至多是可耻、可鄙,如同二十世纪烟尘陡乱里行骗、行乞的歹人和可人。约翰·佐恩的存在,是二十世纪音乐的侥幸,是一线太难得的生机、生气,他能整合纷纭破碎的各路技法、门派,又是侥幸中的大幸。

他让人不能不爱,又不能不恨。“切齿痛恨又,切肤痛惜的,才是情人。”二零一三年在波兰华沙,他的“歌曲计划案”(The Song Project)留存的录影,是他存世的最杰出的作品,他完成了,达到了他的顶峰。但后来出版的录音版本,再一次地退了回来。

这是大谜。这不是失误,是非常不祥的征兆。他已经“老了”,或许是力已不及了,他近几年的作品,已经完全地停滞,他在那一次电台采访里,倡言自己在六十岁后将更趋多产。这不是多产,多产是无法预料的,是“惊讶”。对于艺术家,重复,预示着衰亡。他的作品已经不值期待,他的技法、意境、思想、情操,已经尽趋穷竭,他的每一张新专辑,都在意料之内,都只在拖延时间。

他的未来还有几个十年是可以预见的。他将永远不可能达到他曾经企图登临过的极锋。

 

 

七年前,北京。演出还在进行,我独自从后台出来,站在学校礼堂的门口。夜色已暗下来,校园里比白天安静得多。那是一次校际的文艺汇演,我作为嘉宾表演了自己的歌曲,我的节目刚刚结束,后台四处围坐着即将登台演出的其他表演者。

除去这座礼堂在发出的声音,校园已经十分安静。只有走出礼堂到外面,才会意识到这一点。礼堂的前面是一片宽阔的广场,只有四周亮着星星点点的路灯。我站在那里,站了很久,偶尔有一人、两人走来,又走过去,也都不是朝礼堂走来的。

那时我没有在想什么,只是感到内心的一种不寻常的宁静。舞台,聚光灯,掌声,都显得很远。是因为我已得到了那时我梦想过的一切?或者,是我感到了一种更大的不满足?

或许,即使直到此刻,我也难以分说。那时我即将入读本校的高中部,我因为演唱自己的作品,而在学校里小有名气。在校内、校外登台演出,我已经不再感到新鲜、紧张。或许,我想到了自己的未来。那时,我们想到的都只有此时此刻,但会在某一天,相继地、不约而同地,想到未来。

其他的人,我的同龄人,在他们第一次想到未来的时候,都想到了什么?这是我不得而知的。在当时,我感到一切我可以想象到的,都不是属于我的,不是我想要的。我真正渴望的,是某个我还无法想象的地方。那一晚,我决定在我剩下的中学时光里,我不会再登台演出。

 

 

多数人不会怀疑自己的所作所为。所以,宗教家的信仰是坚定的,哲学家擅长于理念的辩难,艺术家也多能安于某一种技法、风格,自成一家。此一现象的另一面,便是人们可以选择忽略一部分的世界。在我自小而大认识的爱乐人中,大多不会怀疑自己所爱之物的价值,同时也坚定地认为自己不爱之物是无价值的。这样的坚定、笃信,大致是他们在真正开始了解世界以前,便已固定下来的。

怀疑和游移是我与生俱来的恶习。我难以坚信一种价值,几乎从来无法确认某项理念,而那些我尚未理解的事物,使我每时每刻备受煎熬。如果我可以因为喜爱说唱音乐,而不去认真理会古典音乐、爵士乐,我的道路就会平坦得多。绝大多数听现代音乐的人,对于古典音乐是不加理会的。反过来也一样,大多数古典乐的听众,对现代音乐嗤之以鼻。

所以,出入于古典音乐厅的,和前往当代音乐演奏会的,总是同样的人群。古典音乐厅里总是坐满中年人和老年人,当代音乐的演奏会便只有年轻人的身影。如此,世界显得秩序井然,一切都合理而得当。如果古典音乐厅里出现了年轻人的身影,当代音乐的演奏会里坐着白发的老者,世界不知会因此而欣喜,还是因之而不安。

自从我开始认真聆听古典音乐和爵士乐,我便无法再相信说唱音乐的价值。我对于说唱音乐的怀疑有诸多理由,此处仅举一例。比如说一首钢琴独奏的爵士乐,它没有歌词,不具含义,但仍然传达了某种信息。说唱音乐,为什么总要依赖歌词?

有没有可能出现一种“抽象说唱”?也就是类似于一首钢琴曲,你只需聆听声音,而不被歌词打扰。在我的意识或潜意识里,任何一种音乐类别,任何一种技巧、唱法,都必须能够纯然进入抽象的领域,才能被视为艺术,或者说,纯艺术。

或许,应该把这个问题问得更清楚。此前,我一直在“作词”,但是,有没有可能,用说唱音乐去“作曲”?

多数人以为说唱音乐是没有旋律的,为什么?每一个说出、唱出的声音,都具有音高,那么,为什么这不是一种“旋律性”?如果将理论的探索更进一步,应该说,说唱音乐的每一个唱出的音符,都具备音高,然而,它在大量地使用滑音,从而没有一个可以清晰分辨的、稳定的旋律线。但是,说唱音乐看似近乎“说”,实则全然是一种“唱”。它的发声方法,音高、力度的把控,都与日常说话的发声方法,迥然相异,乃至恰恰相反。

每一个在说唱音乐的门外踯躅多年而跨不过入门的第一道门槛的人,就在于认定说唱音乐是一种“说”,而非一种“唱”。故他们着眼于“词”(因为“说”意味着词义占据主位,声音本身是次要的),而非“曲”,他们始终在“作词”,而非“作曲”,他们处在诗与歌两种形式的尴尬的灰色地带,而从未进入纯粹的音乐领域。

如果由此更进一步,问题则是,能否将“词”完全从说唱音乐中剔除。如此,说唱音乐将是纯粹的“曲”,它将成为一种“作曲法”,与爵士乐、交响乐、赋格、卡农能够并列的一种作曲法。在那时,我已认定,如果说唱音乐无法最终被提炼为一种纯净的作曲法,它便只停留在雏形期,而不是完全的艺术。

音乐是什么,音乐是对照。音高的对照,力度的对照,音符长短的对照,音色的变化,等等。可不可以仅仅运用这些抽象的对照,去创作说唱音乐?

 

 

三年后,在我收到那封回信的,心绪阴冷的下午,我已经几乎放弃了这样的野心。说唱音乐无法被提炼为一种作曲法,它是一种粗俗的流行音乐,它始终介乎各个音乐门类之间尴尬的灰色地带,它将流行,亦将消亡,它不可能产生能够与巴赫、莫扎特相提并论的伟大作品。

我走错了路,上错了贼船,但心中最后的一念使我安慰,那即是,我仍在爱着音乐。或许,我无法成为一名创作者,但我已经是一位真诚、可贵的聆听者。有时我在咖啡厅小坐,音箱里播放着一些轻松也纯净的电音舞曲,我想,以后我可以在业余的时间里,做一些这样的音乐自娱,也同朋友们分享,就很好。

我的说唱之路可以就此结束,也不失为一种合乎情理的终局。但年轻人道路的诡谲变幻,总是难以预料的。谁知道什么是命运呢。几个月后,北京的隆冬,我返回中学的母校,再次作为嘉宾,走进那座礼堂,登上同一座舞台,演唱。

那一天是“一二·九”合唱节的决赛,在评委打分的环节,嘉宾演出的节目会填充空档的时间。我在后台邂逅了几位说唱社团的社员,我曾是那间社团的创社社长,那已是多年以前的事了,现在,一些后来的在校生又接管了那间社团,据说比我做社长的时候更为热闹、红火了。

我们以说唱歌手见面时特有的礼节,彼此击掌,问候。这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恍若隔世,仿佛带我回到了我最初喜欢上说唱音乐的那段时间。登台演唱的歌词,是我在上台前的一个小时里,临时创作的。它或许不是我完全满意的作品,但我突然找回了一种久违的感觉,那时候,我也在拿着这样的笔记本,翻开其中空白着的纸页,用整齐的押韵将它们填满。那时候,我也会那样随口把这些词句唱出,邻桌的同学成为了我不期然的听众,他们会说,“这一首写得不错”,甚至给出颇具见识的点评。这一切都无关于抽象的理念、价值的判断,只是自然、真实,它们,曾真真确确地打动过我的心。

我翻开这纪念册的一页
它记录了我在这里的一日一夜
我看到那所有曾经熟悉的面孔在我脑中浮现
我才发现   那些时光已经消失不见

那间教室的黑板   那些交织的悲欢
在我脑海中飘散   我无法回忆
因为每条小路   都有我曾经的脚步
那些情愫怎样才能⼀一表述

怎样才能将那每个身影替代
怎样才能在这舞台   兑现那曾经的期待
怎样才能回到从前   去实现我的诺言
与他们一起找回那些欢声笑言

但我只能勇敢前行   在我选择的道路
去纪念这校园的一草一木
所以让我记述   它给予我的一切
因为那些时光在我心中永不磨灭

站在同样的舞台上,再次手握麦克风,独占舞台。那一晚,我知道我回来了,我找回了一样被人们叫作“初心”的东西。

 

十一

 

年末,元旦前后,我录制了第一首属于我的作品。它“属于我”,因为我感到它不同于任何其他人的作品,它与任何已经存在的、别人写作制作的说唱音乐,都迥然不同。它们之间的天壤之别,只有我自己清楚。对于别人来说,他们未必可以听出这一首作品与一首平常的说唱音乐,有何分别。因为,在表面上看来,它们确实没有分别。

但此时我已经不再关心形式上的、表面上的分别。我仍在使用平稳的四分节拍,电子音效的循环乐段,我的演唱中规中矩,带有连贯的词义。但这首作品是非常真实的,它极为安静,没有说唱音乐通常的喧嚣,它像是低语,或是一种梦境。

它是属于我的。这就是我,它不是“我的作品”,我就是它,它就是我,它不是我造作所为,它与我,是一。那么,我的说唱之路还没有结束,甚至,或许它才刚刚开始。

 

十二

 

一年后,纽约。我曾梦想的“抽象说唱”,不期然地到来了。我已很久弃置了这样的设想,那时,我在尝试打破说唱音乐常规的循环乐段的形式,让整首乐曲不断变化,类似于“协奏曲”,除了主旋律以外,不作重复。在我为这首乐曲配写说唱的时候,遇到了一处困难,一时一筹莫展,难以推进。这时,曾经的“抽象说唱”的理念忽然浮现了出来,是的,既然器乐部分已经打破循环重复的形式,为什么说唱部分不可以改变传统的唱法?

这一个不期然的变革出现地自然而然,可谓“无心插柳柳成荫”。自这一次以后,我渐渐知道,技法、曲式的变革,不必有意为之,在最为恰当的时刻,它们会自然同时必然地发生。录制完那一首作品,我将它发给一位我在纽约当地结识的朋友和前辈,请他评点。他指出了几个他认为的精彩之处,但完全没有注意到我最引以为傲的那个微小却至关重要的变革。

我感谢了他。周末的晚上,马克·里伯以及他的乐队将要在纽约实验音乐的核心场地“石头”(The Stone)演出,那时,我将把我的进展让他过目。

 

十三

 

周五下午,我在一间有名的爵士乐酒吧“Smalls”参加了例行的“开放演出”(Open Jam)。不同的乐手携带着各自的乐器,临时商定一支主旋律(tune),分段即兴演奏。

我对主持场地的年轻人说:“我是一个歌手。”

“你会唱什么?”

“我会即兴演唱。”

每一个在场的爵士乐手都感到意外。爵士歌手,即兴演唱?在爵士乐里,歌者一般担当演唱主旋律的角色,把人声当作一件抽象乐器来即兴演唱,是罕见的。并不是没有,比如早年名噪一时的“Lambert, Hendricks & Ross”,就发明了“人声语言”(Vocalese)的唱法,用爵士人声去模仿萨克斯的即兴演奏。但那样的技法只流行了一时,如今早已销声匿迹了。

在轮到我登场的时候,在场的乐手和听众才明白,这不是一位爵士歌手,而是一位说唱歌手。他的即兴演唱技法,不是已经过时,而是还未面世。但奇妙地,这样的即兴技法,与爵士乐队彼此契合地天衣无缝。尽管如此,很多乐手和听众仍然觉得受到了冒犯,我的演唱结束时,主持乐队的鼓手喊道:“鼓掌啊!”那些感到惊愕的人这才想起了鼓掌。

我又聆听了两段演奏,便转身离开了酒吧。在门口,主持场地的年轻人对我轻蔑地笑了笑:“原来是即兴演唱。”夜晚的纽约自有一种浪漫而清新的气息,我站在十一街与六大道的繁华街角,舒了一口气。只有我知道,一艘我方才锻造的精良战舰,首航告捷。

 

十四

 

我与马克·里伯后来又有过几次非常简短的见面和交谈,没有什么可以记述。可以在此稍作发挥的,倒是我在纽约的两年间,管中窥豹地瞥见的当地音乐人的众生相。可以算作我私人版本的“纽约浮世绘”。

之前一笔带过的那位我的朋友和前辈,是一位老牌的乡村歌手,衣着、举止,从内心到外貌,每一个角落都携带着上个世纪六、七十年代美国乡村的气息。结识他的第一个晚上,他戴着尖顶的魔术师帽,披着暗红色、缀有各样彩饰的大斗篷,那晚他担任乐队的主吉他手以及指挥。演奏到激动处,他会站到椅子上,演奏和指挥。

后来我又在一间以乡村音乐为主题的咖啡馆听过他演奏。他和他美丽、可人的妻子,以及他的朋友以及他的朋友的妻子们,已经宛如一个大家庭,历次音乐会都会结伴到场。在和他们谈天的时候,我感到像是回到了上个世纪的小说里,这里无疑有一种难得的“古风”,一种今天不再流行了的“风雅”。这样的“风雅”,使他们成为我心中尊敬的前辈。

我应该追记第一次见到约翰·佐恩时的印象。那是在西格林威治村的已有八十年历史的“村镇先锋”(Village Vanguard)爵士乐酒吧。那个星期,他在那里举办了连续十二场演奏会,周二至周日,每晚八点半和十点半。那是其中的一场演奏会,开场前,在我去洗手间的途中,临近后台的时候,听到了约翰·佐恩讲话的声音。他的声音带有一种独特的阴冷气息,他在中国的属相里,属蛇。

我记得他迈步穿过人群走向舞台时的背影和侧影。我当时感到,他老了,他并没有在录像中显得那样年轻,他已有了一种老者无法避免的疲惫和憔悴。但当然,他还会尽其全力,像年轻人那样地演奏和战斗。

另一次,在那间酒吧的入口,我邂逅了乔伊·拜伦(Joey Baron),杰出的爵士乐鼓手,约翰·佐恩的终生合作伙伴。

“乔伊·拜伦!”

“谁?谁是乔伊·拜伦?”他假装回头看向身后,随后伴着他标志性的开怀大笑,说:“你好,我是乔伊·拜伦!”

 

这里提到的每一位,都是令人尊敬的、杰出的音乐家,都是在各自的领域卓有成就的领军者。然而,随着聆听他们越来越多的现场演奏,以及窥视他们的为人与谈吐,我却没有感到与他们之间的亲近,而是愈加疏远。我越来越清晰地看到,我是怎样地与他们不同,我来自的时间与空间,决定的我将遵循的道路,使我几乎与他们格格不入。我来到纽约,是为了认识他们,以他们为师,却也注定将要告别他们,自寻我的未来。

 

十五

 

从冬天转入二零一五年的春天和夏天,我在以每周一首作品的速度稳步前进。现在来看,那是一段波澜不惊的准备期,似乎在精炼自己早已熟识的基本功。转折发生在八月末,在那首作品录制完成之后,我已经知道,我的未来就在眼前了。

我曾经梦想过的音乐,将会一一成为现实。天时、地利、人和,我的技法和观念,来到纽约后增广的见识,音乐上新的视野,都要在此时验其真身,条件已经完全具备,眼前将是一场大战。从九月始,由一周一首作品,提速为两天一首作品,如此持续三月。三月后,每天一首作品。这是我的复仇,一场排山倒海的反扑,一城再下一城,我要对那位音乐学院的教授,那些我曾经以为自己的说唱之路已经结束的时刻,乃至整个即将成为过去的二十世纪,说:去你大爷。

当今在纽约活跃着的、著名的、非著名的、将会著名的大小音乐家,由于时代的局限性,以及他们自身的局限性,使他们不会再有新的未来。未来的音乐,将会产生于一种彼所无法想见的、难以措辞而描摹的思维和观念。纽约不知我的存在,正如我在性命攸关的大阵仗里,早已旁若无纽约。

 

十六

 

让时间再次回到隧道的入口。那是我与约翰·佐恩本人相距最近的一次,我们没有交谈。不,不是那一次,另一次,我们确实有过短暂的交接。那时,他在布鲁克林威廉斯堡区(Williamsburg),新建的音乐场地“国家木屑”(National Sawdust),举办每晚两场的“约翰·佐恩音乐节”。我在两场演奏会的间歇,去两个部落格以外的一家闻名遐迩的披萨店,要两片简明的芝士披萨,看拜德弗大道(Bedford Avenue)的灯红酒绿,以及布鲁克林夜晚光彩又萎靡的芸芸青年人。

我走到十字街口,闲看,张望,从旁侧较暗的街上,约翰·佐恩正朝街口走来。

“约翰·佐恩!”我叫了他的名字。“你想要吃披萨吗?”

他走过我身旁时拍了拍我的肩膀,说:“我不想吃披萨。”

 

十七

 

如果我是身居维也纳的莫扎特,我将恭然拜海顿为师。如果我身在二十世纪初的巴黎,我一定会跻身当时的文艺沙龙。但在今天的纽约,我不可能将我的作品,寄送约翰·佐恩。在二十世纪音乐的精神里,早已没有了“惺惺相惜”,朝不保夕的日子里是无法奢谈“理想”的,如今纽约地下音乐残剩的“相濡以沫”不是“理想”,是互相搀扶着瓜分二十世纪的最后一杯羹。“理想”,是关乎未来的,我们已经驶近一条隧道的入口,前面不再有岔路了,隧道的另一侧是什么,又有什么意义去过问呢?

还是回到最开始的那一则不是命题的命题吧。“十五志于学,三十而立,四十而不惑,五十而知天命。”人的一生,能有几个十年呢?一个又一个的十年,原来无非是一场接一场的梦。我乐于回首过去的十年,也乐于迎接将要到来的下一个十年,下下个十年。

十,一横,一竖,谁的十年都是这样写成的。

 

二零一六年   夏   纽约